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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
要看这个不合格批次的商品的货值金额, 如果货值超过一定额度(5万),会被移交到公安部门处理,然后可能会被检察部门提起公诉,这就可能被法院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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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依据《产品质量法》对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原则吴昊桦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我们在日常办案中,有相当部分案什属于检验后处理的案件,这类案件检验结果是该批产品不合格,据此多数办案人员习惯地将案件定性为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案,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并依据第五十条进行处罚。正确理解合格产品与不合格产品。合格产品汉语词典解释是指符合合格标准的产品,也就是说产品不合格是指不符合标准规定,这个解释不能给出不合格产品的准确定义。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不合格品做出了详实的解释。不合格产品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指以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作为或者充当合格产品。而《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质量要求包括,一是不应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二是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三是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四是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前两种属于企业依法应当承担的默示担保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这些不合格商品,没收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润,并根据不合格商品的货值的倍数进行处罚。《产品质量法》的具体规定如下: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产品质量标准不明确,如果国家规定了标准,或是行业内有标准的,那么就可以直接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对于这点,具体而言可以再找交易的商品的质量标准规定,比如食品交易可以直接找食品质量标准。 2、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话,买家可以按照该商品的同类产品,比如奶茶等饮料,确定同类产品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 所以,在未对交易的产品质量做明确的约定的话,其实卖家得按照以上的质量标准交付,而买家发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即属于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主张对方违约的。 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张对方违约责任时,可以按照以下措施维权: 1、直接找违约方请求违约责任,即赔偿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损失。 2、按照合同约定请求仲裁解决,如果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的,那么即可以选择去申请仲裁解决。 3、去法院起诉处理,如果经过协商、仲裁都不能解决的,那么只能选择去法院起诉,并且要准备相应的证据,比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最后,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又没有在合同中做约定,一旦交易的产品较多,价值也较大的话,那么因为涉及买家较大利益,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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