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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岗”也就是私自帮助他人从事非本职工作,此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其行为本质上仍然是为企业谋利,是为企业工作的行为...
串岗:是指在正常考勤时间,无故离开本人工作岗位到其他人工作岗位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聊天、打闹,从而影响别人工作状态与整体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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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遭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确定职工遭受伤害是否因为履行职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何判断职工是否为履行工作职责受伤要靠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同时,由用人单位对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不是履行职责引起的负举证责任。如果其无法证明,就应该及时为受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工作原因与本职工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不能混同,工作原因就是从事本职工作是对工作原因的限制解释,“工作原因”包括与用人单位各项工作事务和职工本职工作所相关的事物,不应仅仅局限在与职工本职工作相关的范围内。
“串岗”也就是私自帮助他人从事非本职工作,此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其行为本质上仍然是为企业谋利,是为企业工作的行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为了履行工作职责,受单位指派外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在这一特定时间段和空间场所内,只要不从事和外派工作无关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合理的休息时间,均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其在出差地点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务,属于因工作所需涉及的工作区域。因此职工在单位外派出差期间意外死亡,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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