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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就是说,您于2013年3月10日入职到商贸公司时,双方即建立起劳动关系...
一个月内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在试用期之内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一个月内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只有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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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未续签继续用工,适用二倍工资罚则。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是新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继续用工不满一年的,二倍工资支付到补订合同之日止;满一年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并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补办手续。对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明确的规定,且北京市是规定自继续用工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2个月,所以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符合上述条件是有的
1、已签劳动合同但未实际用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及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营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由此来看,您是2013年3月10日入职的,因单位一直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要求单位从2013年4月11日至2014年2月28日,按两倍工资差额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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