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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未续签继续用工,适用二倍工资罚则。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是新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满一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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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足一年,未签定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最高为11个月。满一年未签定劳动合同,与单位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支付2个月的赔偿金。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关于社保的缴纳: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4、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一下材料: (1),劳动合同。 这个用来证明劳动关系,如果你没有,可以用其他材料代替,如打卡记录,工作邮件,名片、社保卡、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能够证明你和单位关系即可。 (2),工资条或工资卡记录。 这个是你要求结算工资的证据,能够证明你工资数额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针对您的情况,2008年一月一日就应签订书面合同,自2008年二月开始依据第一款计算双倍工资,计算至2001年12月总计共11个月。自2009年开始,未签订书面合同,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第二款支付双倍工资,一直计算到2010年3月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之所以有未签合同要付双倍工资的规定,就是督促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既然你后来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用支付双倍工资了。我认为要从法理去理解。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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