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在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者因工作失误被单位辞退,符合其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满1年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我国失业金领取程序大概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对于故意旷工被单位辞退的情况,是否能领失业金,还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单位情况。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其中,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员工被单位辞退,是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是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只要员工有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以上,员工即可享受失业保险金。需要在员工离职后2个月内向社保中心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5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