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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
现有的工伤保险制度不完善,立法层次低,很难保障到每一个地方,其次工伤保险制度预防功能不足,都注重伤害发生以后的赔偿,而不注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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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本条是关于本交强险保险条例的目的与立法依据的规定就世界范围内而言,机动车的普及使得机动车交通事故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事故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害如何填补,如何使机动车使用人在使用机动车获益的同时承担其应有的责任,凡此种种,既涉及当事人的个体正义,又关乎整体的社会正义传统民事侵权责任制度对此的回应,表现为其归责原则向无过错责任的渐进,即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加害人对该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过错,均应对他人因此遭受的损害尤其是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逐步确立,虽然顺应了保护受害人的趋势,但面对赔偿责任,加害人却未必有充足的财力赔偿其损害如此一来,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分散加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即成为必要同时,对政府而言,社会管理者的角色必然要求其承担管理道路交通、维护交通安全的职责,倘若完全听任加害人出于“转嫁”自身责任的考虑而投保商业责任保险,显然难堪此任因此,世界各国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即先后制定相关法规,强制机动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不断提高其保障程度和覆盖面,使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获得合理的赔偿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的保有量突飞猛进,与此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率也持续攀升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肇事者无力赔偿、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现象,使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因此,制定本条例的目的首先在于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在此基础上,借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具有的社会管理效用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进而维护社会大众的安全与权益
近年来,我国社保基金规模以较高的速度逐年增长.其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每年递增在20%以上,五项基金累计结余从1998年的791.3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8006亿元.你可以参考一下。
回答了解一下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现状是怎样的qot;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现状是什么呢?了解一下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现状是怎样的qot;的答案如下:2012年7月18日,“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在北京举行了项目启动新闻发布会,这个公益项目采用公益基金与保险公司、地方政府合作的模式,目标是为中国所有的国家级贫困县的6-16岁的儿童,基金会缴纳75元的保费,就能在新农合范围之外获得一份保额为20万的大病保险,最让人感动的是,这份保险:不限病种,甚至会面向已患病的患儿。“病发得治,重病得医”。 比如,一名儿童在当地定点医院目录治疗花费28.6万元,按规定社会保险只能报销7万元,而借助“大病医保公益基金”还可以再报销20万元,这样一来,这孩子的家庭只需支付1.6万元。 这一项目发起人代表邓飞介绍,他们通过公益基金、保险公司、地方政府合作的方式,向社会筹募善款,为试点地区适龄儿童购买一份商业医疗保险,以解决乡村儿童大病医疗过程中费用不足的问题据了解,企业家史玉柱为此“大病医保公益基金”的设立捐赠了200万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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