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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按揭申请不通过的原因而定。如果由于银行单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的贷款没有办法如期发放, 使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这种情况下是不可归...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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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交易分买方按揭贷款付款和买方全款购房两种情况,具体如下: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5、银行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7、向卖方支付尾款二、买方全款购房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二、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四、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目前在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消、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购房贷款及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对于解除房屋买卖给无责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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