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管辖问题的批复》,保全错误赔偿管辖法院诉讼中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
为便于当事人诉讼,诉讼中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提起的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保险追偿管辖法院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依法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即《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数额应与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法院受理申请后,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如果被申请方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无疑为您以后执行中切实实现自己的利益吃了一粒定心丸。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呢?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即是在紧急情况下,如果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的话,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于是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15日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话,法院就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方造成了损失,则由申请人进行赔偿。
对于劳动案件法院管辖错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3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