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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享有的基本权利。试用期间,劳动者有权利根据实际工作的时间来获得相应的报酬,无论是按月计还是按日计酬...
试用期解除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享有的基本权利。试用期间,劳动者有权利根据实际工作的时间来获得相应的报酬,无论是按月计还是按日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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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不能证明的,则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解除。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有证据证明,实践中往往因为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录用条件”而败诉。将会承担违法基础劳动合同的风险。《》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解除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享有的基本权利。试用期间,劳动者有权利根据实际工作的时间来获得相应的报酬,无论是按月计还是按日计酬,因此,即便试用期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已经工作的时间或者工作量也应支付工资即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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