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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路人员聘用规则的意见》,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能够任意一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持续翘班超出10个...
内容不违法为前提双方都同意该承诺书可以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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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泰××〔2013〕×号? 关于解除×××同志人事聘用关系的决定? ××单位:? 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年×月参加工作,××××年×月×日与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无固定期限)。经核实,×××同志于××××年×月×日至×月×日旷工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2013年期间旷工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鉴于×××同志旷工的实际,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本单位××××年×月×日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如本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知道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泰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抄送: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部门、解聘者本人(存入本人档案)? ? 单位(印章)?××××年×月×日
关于确认租赁合同效力的辖区法院,根据2015年2月4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说明》第28条第2款规定,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用辖区,租赁人或租赁人应向住宅所在地法院起诉确认租赁无效。
单位分立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变更原来的劳动合同,即主动把原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改成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则意味着一个新劳动合同已经签订,虽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改变,但已经不是原来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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