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然会考虑房屋的质量的问题,还有房屋建造年代、装修等。因为拆迁的补偿主要是依据房屋评估公司对该房屋的评估价值。 --本人曾经参与过房屋的拆迁...
1、房屋补偿费: 房屋补偿费或叫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26、27、28条规定: 一、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每公顷低于一万八千元的,按一万八千元计算。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可以仿照:L 关于天府街91号房屋拆迁补偿的报告 来信人姓名:成都市温江钟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来信时间: 2005-06-27 来信内容: 我成都市温江钟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多年来尤其是近年来,在温江区委区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扶持下,我公司得到了较快发展,使我公司能有机会为温江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微薄的贡献(仅2004年我公司入库税金达110余万元),借此机会我公司向温江区委区政府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2002年11月29日,我公司通过竞买拍得了温江天府街91号房产,该房产占地面积205.2㎡,结构为框架、砖混,共六层,建筑面积1100.5㎡,此次适逢天府街改造,我公司为了建设美好温江,以温江建设大局为重,立即停止了91号内的一切正常经营活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区房管局的工作,抱正确的态度对待拆迁中涉及的补偿问题。 我公司从开始到现在提出的补偿标准就是“拆一还一”,即只要还我公司临街,底面积不少于205.2㎡,总面积不小于1100.5㎡的房产(或者以我们能够接受的评估价补偿);天府乡政府拆迁办公室成立之初与我公司协商过一次后就再没与我公司商洽拆迁补偿事宜,客观的说,我公司的要求是完全公平、公正的,全无半点漫天要价的不纯动机,足以说明我公司的诚恳态度了。 后来我公司将拆迁补偿有关情况向区房管局作了汇报,区房管局给我们指示:“该地段改造属天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应“直接与天府街办衔接”。待我们与天府街办衔接时,天府街办称:负责天府街改造的机构已经撤销(解散)。 就目前情况下,91号未拆,可以继续经营,我公司损失也不大,但我公司恐一些钉子户借机谬称“91号不拆,我也不拆”,进而影响温江城区建设的大局。 现将上述情况特别报告区委区政府,恳请指示。 成都市温江钟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回信人: yf回信时间: 2005-07-26 回信内容: 接到信函后,我们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调查。据调查,根据该片区改造规划方案,钟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不属于改造范围,不需搬迁。 关于搬迁办办公地点问题。由于近期将按规划对农校房屋进行拆除,因此天府街办搬迁办公地点从农校大门侧搬迁至天府街道办事处,并在搬迁时张贴通知并予以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千万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目前比较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7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