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承包方没有用工资质,而发包方有的话,就是和发包方存在劳动关系。是可以问发包方追责的。即便承包方有用工资质,在承包协议不明确的情况下,也可以让...
承包方没有用工资质,而发包方有的话,就是和发包方存在劳动关系。是可以问发包方追责的。即便承包方有用工资质,在承包协议不明确的情况下,也可以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民工工伤身亡,承包方跑路,可以要求发包方承担工亡赔偿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包性质的工作,特别是只有口头协议的,在发生工伤后,处理起来面临诸多困难,这也是目前工伤处理中的老大难。在这里有这么几个问题需要明确,一是所谓的发包方是否是一个用人单位,也就是是否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如果是,那么他就是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也不管你是否是与他口头协商干活,还是口头承包的活,他招用了你,你给他干的活出的工伤,要求工伤认定时就申请这个单位,二是如果他是个自然人,他也只是个承包头,不是单位,那么就向他的上一级延伸,看是否是个单位,如果是那就告单位。三是走工伤认定十分慢,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这一路走下来,说不定工程都结束了,人都找不到了,那就走民事赔偿,做法医鉴定,上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