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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可以作为证据。属于视听证据。 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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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录音的证据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证据的规定》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其中包括,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第72条还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首先,明确一下,谈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 其次,「对方不知情」不会成为谈话录音作为证据的障碍,构成障碍的是取得录音的途径非法,例如,窃听、胁迫等方式取得的录音。话说99.9%的录音都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形下发生的,若对方知道你在录音,谁还愿意和你聊呢。 再次,谈一下影响录音证据效力的相关因素: 1.提交录音证据应当出示录音的原始载体,录音笔、手机等,有些人将录音内容导至电脑以录音文件的形式存档,向法院出示的仅为刻录后的光盘,这已经不属于证据原件了,证据没有原件会要命的。 2.录音应当完整。如果录音掐头去尾,剩下的内容仅是对自己有利的干货,这样的证据是不会被采纳的。 3.录音证据不会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录音本身的局限性决定其无法证明全部的法律关系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它更多地是证明案件的部分事实和某些细节,故录音证据与其他书证、物证等证据一同使用为佳。 最后,讲一下录音证据的提交方法: 1.开庭时向法院提交原始录音载体,并将录音刻录成光盘作为副本一并交与法院。 2.开庭时携带播放设备,录音需要当庭质证的,感觉很多律师和当事人以为法院有透视眼,看着光盘不用电脑就能知道里面有啥内容。 3.将录音内容整理成文字资料,并将想证明自己目的的谈话内容标注出来,提示给法院和对方当事人。
能够选择向法院诉讼离婚。我能够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隶属夫妻两方的权利与自由,能够协议离婚,也能够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方不认可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后悔不履行的,另一方能够诉讼离婚。通常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诉讼,或者在被告寓居超出2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诉讼。一审通常3个月。 2、【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处置】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另一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犯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能够要求犯错方少分,并能够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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