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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卖家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那么就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质量问题严重,还可以因此解除合同。(2)如果房屋存在质量...
一、房屋质量问题谁管?已竣工交付使用、在保修期内的商品房屋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商是第一责任者,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屋质量全面负责。保修期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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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朋友: 你没有说明这个桌子的说明书上有没有提示:如何移动这样的桌子。要是没有,出现问题的责任在出售方;其次在购买家俱的时候,出售家俱的工作人员有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要是没有提醒,同样应该承担责任;每三他们售出的家俱符不符合质量的要求,要是因为质量的问题,造成桌子倒塌,他们同样应该负责。因为你买的不是一般的桌子,要是在以上方面出售方出现问题,你可以去找出售方交涉赔偿你的损失。
由开发商负责。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在保质期内,由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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