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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应缴纳税款为房地产转让项目增值额与适用税率的乘积。而房地产转让项目增值额为项目收入总额与项目扣除金额的差额,因此...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九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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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屋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爱人,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由此可知,房屋税征收准则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房屋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具体扣减比例由个地方自行制定。年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以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为12% 其次,看看与你相关的问题根据《江苏省房屋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你们隶属扣除30%的。即:计税余值房屋原值(1-30%)房屋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配的各种附属设备或通常不单独计量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另外苏州有个文件,苏地税函200028号限定装潢支出也要计入原值。再有,财税2010121号)文件限定:“对按照房屋原值计税的房屋,无论会计上怎样核算,房屋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获到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花费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2倍计量土地表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屋原值的地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的规定,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因此,若你公司的技术培训收入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以后,营业税取消,改成,可以免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0〕106号)附件3规定:试点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0〕106号)附件3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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