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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犯法,即成立单位犯罪的,普通员工不知情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由公司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涉嫌经济犯罪,公司的财会人员可能也要承...
看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会涉及到员工。公司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跟此事有关联且知情的员工有责任,没有关联不知情的员工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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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解释,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同时,参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因此,员工回公司送车的行为应属于职务行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员工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公司可以向员工追偿。
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如果员工是故意自残的,则不能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通常没有。原因是:既为公司的工作人员,那么该工作人员履行的就是职务行为,则此时就应由公司承担民间借贷相应的法律责任后果。当然,如果该公司工作人员非因工作原因而借贷的,则属于其个人的借贷行为,与公司无关。所以区分的关键是其行为是否系在履行其职务行为,如是,则由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应由该工作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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