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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高速多车相撞责任应该怎么认定

2022-09-16
11月19日上午9点半左右,G3京台高速宁阳段发生多车相撞事故。事发现场,一辆客车(车内载有乘客十多人)及一辆旅游大巴车(车内载有乘客30多人)受损比较严重。据高速交警发布情况通报称,因大雾该路段相继发生4起交通事故,涉及车辆16辆。事故共造成1人重伤(有生命危险),6人轻微伤,均已送医院救治;两辆货车所载汽油、醋酸发生泄漏,已有效控制处理,无危险。据了解,事发地附近有浓雾,能见度不足50米。受大雾影响,省内多处高速出入口临时封闭。京台高速多车相撞责任如何认定: 1、追尾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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