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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学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为原则(在房产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前提下,调剂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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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登记时要带的证明书需要带监护人的房地产证明书、监护人和孩子的户口簿,如果是单亲离婚的家庭,可能需要带离婚证明书。《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立,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该有利于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近入学。
当事人能够参照《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限定》的相关限定,解决转学籍借读手续(前提是,对口学校认可接收):《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限定》:第十三条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乡(镇)迁移,可允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转学手续:看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看护人变动工作证明)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进学校解决认可接收证明(跨省转学除外);向转出学校提议书面转学申请,同时需附转进地认可接收证明、户籍迁移证明及复印件。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准许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进学校。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进学校解决转进手续。解决转出转进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看护人变动工作证明)原件。转学不得变换就读年级。
集体户口各家也有各自的户口本,和普通居民一样办理上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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