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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
一、如果你用买卖程序过户是比较麻烦的,因为你儿子不满18周岁,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如果你选择赠与程序,将该地块赠与你儿子,是可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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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三套房屋中已经登记在继母儿子的名下的房屋,归继母儿子所有,不是遗产,不能要求分割。 2,其他两套房屋在父亲去世后成为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法定继承,由父亲的父母(如果健在)、配偶和所有子女平均继承。因此现在,两套房屋中已经有父亲子女的份额,继母无权立遗嘱将房屋由继母儿子继承,遗嘱无效。 3,父亲的儿子可以要求继承房产,对房产进行分割。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财产,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写一方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房子应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母亲先去世,父亲有房产的一半,还有对另一半房产的继承权:另一半属于母亲的遗产,由父亲和母亲的所有亲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母亲的父母还活着,也有继承权。如果父母都同意这房子给该子女,当初就应把房产证办在该子女名下。如果现在能找到证据证明这房是赠与该子女的,可以持赠与协议或遗嘱到法院起诉,有法院判决后可以过户给该子女,父亲和其他人不能再继承。
1、在该前提下,只要当事人的子女的户口还在当地的,就是该集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就可以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分“房”),否则就不能;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或者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必要时,可以要求其出示办理依据,也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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