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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前结...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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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租赁注意事项:1、不能提供产权(原件)的业主不要相信;2、不要相信产权证和身份证不对;3、向住所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号码;4、向居委会(或邻居)了解房东情况,检查描述是否与业主相同;5、如果业主要求每年支付租金或大量押金,他应该特别小心。二.租房后,双方最好办理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为了便于管理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我国目前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天内,将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带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但在上海国有农场范围内,租赁合同由市房地产局在农场系统设立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以下简称农场系统受理处)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房产证或者其他所有权证明;出租给流动人员的,还应当附公安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公安许可证;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等组织的登记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当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3、承租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url]手续时,应当提交明或者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登记证明。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港澳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内地通行证;台湾省个人应当提交台湾省居民内地通行证;境外企业等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证明。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 2、“二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部分转租,则要看“原房主”和“二房东”的租约,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如果没有限制,那么,租房者便可与“二房东”签约。 3、租房者与“二房东”私下签署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期限是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还是押一付三等;对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将这些条款详细写清楚之后作为合同附件收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也能免去些许风险。同时,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就是这部分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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