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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和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于不动产的买卖、转让、设立和消灭等行为,只有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话,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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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是在购房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契税是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缴纳的,而房屋维修基金则是在交房时缴纳的。 关于契税的缴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根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屋维修基金,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维修基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若贷款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责任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本身的质量或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或者由于全国性的贷款政策调整、银行信贷规模受限等不可控制的政策因素所导致的,购房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除现有购房合约并进行退房操作。反之,如果购房者自身的失误,例如未按期提交完整的贷款申请材料或者其偿付能力不足,经银行审核后发现其并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从而导致无法正常获得所需贷款资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被允许退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购买房屋并支付了首付款之后,如果购房者决定不再继续购买房屋,则可以实现退款的目标。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可能会与出售方达成共识进行解约和退款事宜的沟通,或者在合同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情形出现时,出售方可以依法向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通知到达购房者时,购房合同即自动解除。接下来,购房者可以办理退房手续,而出售方则需要履行退款义务。对于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者尚未签署购房合同,或者已签署但合同内容未涵盖买卖合同的核心要素,则退房的可行性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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