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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
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急辞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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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急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的话,用人单位扣除的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工资的20%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到底急辞工扣多少工资要看你和公司达成的共识
这个规定不合理,属于霸王条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更别说上个月的了。没有劳动局这个部门吧,劳动争议的案件,是先裁后诉,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准备下相关证据,证明你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证此用人单位不合理的条款。辞职方式应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这个才是劳动法为防止劳动者突然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劳动力缺失的措施。具体法条记不清楚了,大体思路就是这样的,维护自己的权利成功,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
一、劳动者违法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通常劳动者旷工三天就属于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属于可以被公司开除的范围;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旷工三天共扣6天工资,占劳动者月工资的20%。在其他法律中也有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扣除劳动者工资不得超过20%,扣除后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标准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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