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可撤销行为与效力待定行为的区别

2022-11-07
可撤销行为和效力待定行为的区别主要是: 可撤销行为在撤销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只有在撤销后溯及开始发生无效后果,其效力“有效”或“无效”有待表意人定夺; 而效力未定行为的法律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在确定前既非有效亦非无效,究竟有效或无效有待第三人定夺。

相关法规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