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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是指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
特点有以下四点: 1.是实体法上的权利。 2.是从属于债权的一种权利。 3.是超越债的相对性理论的一项债权人的权利。 4.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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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如下: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极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极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1、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如下: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极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极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着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 债权人的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不能独立存在,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和其他债权。债务人没有到期债权,债权人就没有代位权。 债权转移,随同转移,随同消灭。 2、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区别在于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权利。代位的结果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而不是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3、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目的是保全债权。 债权人代表债务人行使权利,不是扣押债务人权利或者优先受偿收取的财产,而是将行使权利的后果归债务人所有,从而保全债务人财产,增加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为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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