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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
根据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的规定,社会保障后如何计算统筹基金和个人基金,分为个人基金账户的金额是多少?医疗保险可以单独办理,而不是与社会保障同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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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一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次月起,停止其享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需要继续参加医疗保险的,须按规定补缴:中断缴费3个月(以月度计)以内补缴到账的,从补缴后次月起恢复相应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再补缴视同首次缴费,需自补缴医疗保险费须连续按月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 需要提醒的是,不少“跳跳族”跳着跳着,就成了灵活就业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应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2015年3月1日起,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标准及档次为:档次一:512元/月,档次二:966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含补缴)为255元/月。其他区域的需向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确认。
《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应该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也就是用工之日起的30天内进行社保的缴纳,也应该在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参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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