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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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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提前辞职工资不给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 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所谓加班和加班费,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下的单位和职工,劳动法对每日加班的时间,每月累计加班的时间,节假日加班,不同情况下加班费的计算,均有详细规定。同时还有特殊情况下,如抢险需要等例外情况下的规定。由于我国大多数单位实行的都是标准工时制,这是最一般的情况。还有一种叫综合计算工时制,如火车的乘务员,按一定的周期,需要连续工作几天,再补休几天,这由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职工的约定来决定。超越累计工时的,应计算加班费。比较麻烦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如新闻记者、采购人员等,工作时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主要由工作成果来考核,除节假日算加班外,其他时间不算加班。实际上,此类人员不好确定工班作时间的人员,各行各业都不少,在节假日时间,常常也停不下来,在认定上很难。除非是单位限定在节假日,不得休息去完成工作,自主的加班行为,不会计算为加班。
1、通过协商程序法律规定公司不能强制加班且加班必须给付相应的,如若未给,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2、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按照第44条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加班不给加班费,而且还强制加班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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