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卖共同继承的房产得经过共有人同意吗

2022-10-27
案情介绍:A与丈夫B育有三个子女,B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割继承。A2000年参加房改,购买了一套房产,且房产证登记在A自己名下。在参加房改时A用到了B的工龄,且拿出了与B的共同积蓄用于交购房款。现在A打算卖掉该房产,子女出面阻挠。A是否有权单独处分该房产解答:该房产应为A与丈夫B的夫妻共同财产,B去世后,A与三个子女都有权利继承B的那部分财产。因此,在B去世后,A与三个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3条之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A若想处分该房产,得经过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因此,A是无权单独处分该房产的。如果A一定要卖掉该房产,可以跟子女协商,对房屋进行折价分割。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