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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
预售商品房需要再次转让的,商品房承购人应当自开发商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并由开发企业协助,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然后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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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 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有效期之内,按照有关商品房转让的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等内容。 2、让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 3、管理部门对批准转让的,通知转让双方缴纳印花税。其中两份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与受让人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企业、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对不准转让的,应通知转让人。
、卖方夫妻双方到场携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买方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到场,交易资金需全额托管,是在工行和徽商银行设立的账户。 3、二手房交易房产局住宅征收的费用有:登记费50元/套。印花税票5元/本,交易手续费住宅4元/平方米。契税2%由财政部门征收,另二手房出售需要到地税部门报税。
商品房转让需要的手续是:首先要签订转让合同,然后将合同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然后还需要到房屋管理机构对不动产登记簿进行变更登记。只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才会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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