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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可以约定的。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支付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更大限度地利用劳动者,常常在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事实上,正常的工资和加班工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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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固定加班费的约定是无效的,但可以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基数。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时间有很多的不确定性,用人单位约定具体加班费金额无效。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法定工作时间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中最好不要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因为有的用人单位为逃避支付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更大限度地利用劳动者,常常在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到时呢,事实上,正常的工资和加班工资是两回事,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属于非法约定,因此没有效力,用人单位在工资之外仍然需要支付加班费。 关于您的加班费是可以主张的,与公司协商加班费另行计算;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六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可认定为有效。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在签订合同时的优势地位,把加班费计算基数约定的很低,这就造成了一种不合理的现象,劳动者加班时间的小时工资低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小时工资。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约定,最好约定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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