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拆迁安置权益有异议: 1、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
如果对方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应的赔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给予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或对政府授权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或拆迁行政裁决书不服的均有行政复议权、诉讼权。具体表现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安置达成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因拆迁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拆迁协议时,有权利就有关的事宜申请有关部门解决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处理;对于拆迁人不依法拆迁的,可以请求拆迁行政主管机关对于拆迁人给予行政处罚;不服拆迁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即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房屋拆迁许可证、限期拆迁决定书等等);对于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权利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履行其法定职责。
根据安置利益的不同形态,可以作不同的处理。如果安置利益为经济补偿,则可以由买卖双方分别取得补偿款,性质上是安置补偿款归出卖人,由出卖人以其中一部分对买受人予以补偿。如果安置利益是优惠购买安置房屋,则可以按安置房市价与优惠价之间的差价由双方分得。如果安置利益是另行安排给出卖人集体宅基地或者连带房屋的,则应当由出卖人给予买受人适当居住利益损失的补偿。
对拆迁安置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5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