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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并没有工伤私人认定办法的文件,只要员工死亡的原因是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就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认定的。员工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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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我们知道,工伤死亡职工的家属想要获得赔偿是有一套严格的程序的。其中,包括了工伤死亡的认定,以及根据工亡的情况作出具体的赔偿。而与工伤伤残相比,其中就少了关于工伤鉴定的部分,因为工伤死亡是不需要进行鉴定的。那么,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工亡认定的内容吧。 一、职工死亡后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吗 对于在工作过程中死亡的职工来讲,其家属想要获得工亡赔偿,只需要进行工亡认定,而不需要继续工亡鉴定。 二、工亡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规定了工伤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或者工伤。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员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款第(三)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吸毒;(3)自残或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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