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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房屋的过户登记需要用到做材料,然而在继承纠纷中,经常会有继承房产在办理过户的时候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情况,那么这里,我就对这个问题做一个...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如果遗嘱办理了公证,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尚未办理公证,需要遗嘱继承者根据遗嘱内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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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房屋的过户登记需要用到做材料,然而在继承纠纷中,经常会有继承房产在办理过户的时候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情况,那么这里,我就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首先继承过户的房屋要系合法可以继承的房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没有遗嘱按照,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另外还要注意该房屋的性质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系可以继承的房屋。如果确定了该房屋是可以继承过户的房屋,即使没有房产证也是可以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开具被继承人的、全部顺序继承人带上、本、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有法院判决书的可以带判决书等等材料,足以证明是合法继承人合法继承即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继承案件的处理除了需要考虑遗产分割金额的问题之外,还应注意取证方法、执行可能。每个继承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遗嘱的房产属于遗产继承 主要办理程序: 1、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2、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3、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房产的程序: 1.房产继承时到当地的房产局申请产权转移登记: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2.分割房屋遗产: ①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②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将遗嘱继承所得的房产过户,有两种途径:先公证,后过户。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的,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公证是过户的前提条件。遗嘱没有公证如何办理过户是应该先办理公证的,首先要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之后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公证处在受理公证申请时,可能会要求提供与继承有关的相关资料及证据,其中也应当包括要求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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