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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特殊的建(构)筑物,本办法未作出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折旧后进行补偿。...
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下达后,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组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由征拆机构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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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违规擅自组织征地拆迁,扰乱征地拆迁秩序的;(二)擅自设置征拆补偿标准,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三)在征拆工作中违规操作,与被征收人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四)其他在征拆工作中违法违规操作,酿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临时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应根据土地权属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协议使用期满后,造成土地破坏的,土地使用者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的,应按规定支付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征拆工作遵循统一管理、统一补偿标准、统一拆迁、住宅安置规划先行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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