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计算是包括加班费的,还包括奖金、补贴、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金不包含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加班费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得到的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的法院反映,一些用人单位加班已成为常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由最低工资和加班费组成,如在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将加班费计算在内,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过低的问题。我们认为, 第一、经济补偿从性质上看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故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 第二,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 第三,从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来看,也应认为经济补偿金不包含加班费。综上,我们认为在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
按照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应当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来计算(如果该计算结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工资性收入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如果在解除合同时这两项是可以在一起主张的,加班费并不在经济补偿金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