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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奖金、津贴、加班费是否计入经济被偿金没有规定,但在劳动法系的《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的法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
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剔除掉了。不存在“等货币收入”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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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奖金、津贴、加班费是否计入经济偿还没有规定,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的法定。也就是说,经济补偿的月薪按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该法律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没有明确列入加班费。从立法初衷来看,加班可以纳入等货币收入,即少量加班费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的法律不限,但用人单位在过度加班费金额较大时不支付的,劳动者在主张加班费补偿时没有法律支持。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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