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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是开发商和房地局的共同责任。 1、现在可以要求办理产权证。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可能在办理到你的产权证。那么,你...
如果遭遇开发商一房两卖,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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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是指在我国房地产交易中,房地产开发商将开建的同一套住房多次卖给不同的购买者,使不同购买者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严重冲突的行为。它是我国近年来出现的开发商对购房者最为严重的合同欺诈行为。“一房多卖”给不法开发商带来了巨大的非法收益,却给购房者带来了巨大损失。 对于“一房多卖”,已经办理商品房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先行合法占有商品房屋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对于合同均未履行的,由依法成立在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不能得到双倍的赔偿。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由此可见,一房二卖的情况下,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不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且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可以进行预告登记,这对保护买房人是非常有好处的,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开发商是把房子卖不掉的,这是从根源上杜绝了买房人遭受一房多卖的风险,大家一定要记得这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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