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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
一、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合同的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的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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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一般是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告示或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条款。在旅游合同关系中,旅游者即旅游消费者,当旅游者遇到“霸王条款”,可以根据《合同法》第4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无效。
合同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的格式条款具有单方制定、不可协商;规格化、定型化;对象广泛、重复使用的特征。
格式条款无效的,不能解除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说明格式条款无法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但是无法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同时法律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延伸】 问: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答:存在以下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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