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规划管理应当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和“江、湖、山、城”的自然生态格局,体现低碳环保、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综合防灾的总...
规划管理应当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和“江、湖、山、城”的自然生态格局,体现低碳环保、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综合防灾的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构)筑物退让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高度100米以下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不少于《不同道路宽度两侧的建筑物退让距离》(附表6—1)的规定;(二)高度100米及以上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需经城市设计论证,但最小不得少于《不同道路宽度两侧的建筑物退让距离》中高度60~100米建筑物的后退距离;(三)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不少于25米,并应当留出临时停车或者回车场地;(四)各类建(构)筑物的基础、围墙、挡土墙、护坡、地下室、台阶、管线、阳台、雨蓬、管道井、化粪池及其他附属设施,不得超越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围墙、挡土墙、护坡外缘线退让宽度25米以下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不少于1米,退让宽度25米及以上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不少于2米;大门退让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在此基础上应当适当加大,并不得影响城市交通;(五)规划有特殊要求的,退让距离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要求。新建建筑物退让高架桥和匝道结构外边缘的距离应当在《不同道路宽度两侧的建筑物退让距离》规定的基础上加大5米退让。除满足前款规定外,建筑物退让公共通道距离不少于2米。
集中建设区域内,规划建筑布局应当遵循高低错落、丰富变化的空间群体关系。临城市主干路沿线以及中央商务区内的住宅建筑,其建筑外立面应当进行公建化设计,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
工业园区内,工业建筑退让园区内部道路及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可在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基础上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1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495人已浏览
2,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