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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于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其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一般结婚前赠与女方...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彩礼钱的,法院通常予以支持部分。这种情况建议你们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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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限定能够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如果婚姻两方对上述不动产无商定,根据民法典上述限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但如果您无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处置。如果您指的是结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之后还是隶属个人财产,具体情况还是要看您个人的情况而定。如果您还有需要法律询问的,能够当面询问我,祝您生活愉快。
如果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女方所有,可以要回;如果嫁妆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全部拿回。
由于结婚礼金的特殊属性,在具体分割时,法院一般会结合民间的传统习俗与人情世故以及举办婚礼的具体花销等做出判决。具体说来:一是结婚礼金虽然是一种赠与,但不同于一般的赠与。依据我国民间习俗,收礼人在送礼人操办有关喜事时是应该返送的,即“回礼”,说明礼金具有礼尚往来的“人情”因素。因此,在结婚礼金的分割问题上要予以考虑,可以参照“谁的亲友所送谁负责返还谁享有权益”的原则分割。当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一旦纠纷发生,当事人必须提供具体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只能均分之。二是操办婚礼毕竟需要花费不少的资金,特别是在操办酒席、置办婚车等方面花销较多,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对此予以合理考虑,理应将这部分的花销从结婚礼金中适当扣除,以体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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