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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产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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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不包括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室内游泳池、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1.房产税征收范围如下: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产税征收范围不包括: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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