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已参保的投诉者投诉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和《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0条的规定,用...
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按成都市社保局规定,若当月的社保费用未扣款成功,正常情况下会在次月进行补扣,您需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前存够两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政策规定:成都市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一与个人账户结合实施方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68051tn=6《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发行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方法的通知》(成都发行[2009]58号)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4263tn=6处理流程:第一步:处理者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第二步:经营者印刷收费收据。
您可于7月22日前存足两个月的社保费用,月底通过邮储银行自动划扣。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补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划拨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658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