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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死去的人的土地是无法继承的,但子女能继承宅地基上的房屋,因为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而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继承的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被继承人享有的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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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所有权本来就是属于集体所有!承包人过世了,那土地当然就应由发包方收回、、、、 当然如果是林地承包的话,承包人去世的,土地承包人死亡土地继承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参见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家庭内部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土地经营权在这个家庭内部如何分配,村集体不会加以干涉。这个家的家长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 在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会遵照家长的意愿更换土地承包权。当然如果承包人无子女,他是不能够把土地让其他人继承的,集体也不会对其确权登记。这几年国家的土地确权工作严格遵循了这项法规。 但是,由于我国的农村土地绝大部分已经分给了农民,新增加的人口已经无地可分。因此,农村土地经营权除了“死不必退”之外,也执行“生不会补”的规定。 土地确权工作即将结束,国家也会陆续给农户颁发确权证书。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将会得到有效保证。土地权属更加清晰必然会推动土地流转市场的繁荣和有序,我国农业也会继续朝着商品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继续发展。
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家庭内部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土地经营权在这个家庭内部如何分配,村集体不会加以干涉。这个家的家长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 在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会遵照家长的意愿更换土地承包权。当然如果承包人无子女,他是不能够把土地让其他人继承的,集体也不会对其确权登记。这几年国家的土地确权工作严格遵循了这项法规。 但是,由于我国的农村土地绝大部分已经分给了农民,新增加的人口已经无地可分。因此,农村土地经营权除了“死不必退”之外,也执行“生不会补”的规定。 土地确权工作即将结束,国家也会陆续给农户颁发确权证书。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将会得到有效保证。土地权属更加清晰必然会推动土地流转市场的繁荣和有序,我国农业也会继续朝着商品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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