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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的份,婚后购买的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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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 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口头承诺不可信!
婚后房产证是怎样变动的?变成只有他爸的名字了还是他和他爸2人的名字?如果那次房产证变成只有他爸的名字:那房子与你老公没有关系了,现在你和你老公名下只有一套房,再买房的话算第二套。能不能再购买,要看你所在地是否限购、限购几套,如果一户只限购一套,你们不能再买;如果限购只针对贷款的买方,你们全款买还可以。如果那次房产证变更为他和他爸2人名字:现在你们夫妻名下算有2套房了,再购买算第3套。同样,能不能再购买一套,要看你们那里是否限购、限购几套、是全面限购还是只针对贷款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材料,初步解答如下: 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人名字,分两种情况,第一,这房子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如,其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您要加名,如果她不同意,自然无法加名,因为加名意味着她出让了部分产权份额;第二,是您们婚内购置的共同财产,只写了妻子一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是否加名都不影响您对产权的享有。但从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来说,如果妻子不同意加名,从法律上来说,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产权,并要求您妻子协助加名。另外,能否加名还要看贷款是否还完,银行是否同意。 因为您提供的材料过于粗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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