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不能对抗抵押权。房屋买卖不影响该房屋上所设立的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
1,抵押权设立前,房产已经出租或转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租赁人可以对抗抵押权人。 2,如果房产先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转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所以,既然甲将车抵押给了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一旦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乙对于该车辆便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谓优先受偿,就是指一旦该车变价折现拍卖,那么对于所得价款,乙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这是抵押权的应有之意。 3、本案中,即使其他债权人先起诉,先查封,先执行,也必须排在乙的后面。所以,即使丙第一个起诉,也不能拿到车,而必须等乙清偿之后,如果还有剩余,才能对剩余的价款受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可以进行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房产能买卖,但是要通知抵押权人,并得到其同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440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