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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过世,购房时名字为公公,关于房产证的问题

2024-12-07
建议按照赠与程序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1. 签署确认书:赠与人和受赠人需在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赠与书)上签署确认,并携带相关资料,如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此外,双方赠与人应与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真实意愿,接受赠与的受赠人也应表明真实意愿。值得注意的是,在赠与业务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具有法律效力。 2. 评估:评估费为该物业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需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 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 4. 缴纳税费: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其中包括契税印花税和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这些费用一般由受赠人承担。 5. 出新房产证: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此外,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存在纠纷,可能会影响到赠与程序的进行。因此,在操作过程中应充分沟通并确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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