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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
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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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如果原被告双方就同一土地拥有两份相冲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且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都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先到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权属,权属确定后,才可以就土地承包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2、如对县级人民政府的颁证行为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应以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被告到法院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问题应该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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