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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除了肯定辩护人提出的陈天明没有与周明磊共谋,指控两千万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外,对于构成挪用公款罪并没有予以否认,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被告人...
就如判决所模糊认定新农村建设属于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却没有指出依据的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何项工作一样,对于上诉人利用职务之便也是含糊其辞一笔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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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原审被告人),1950年出生,涉案期间任农开办主任,单位行政首长、法定代表人。 案由 原审法院执行指定管辖审理本案,2002年12月23日《[2002]刑初字第15x号刑事判决书》将借出公款243000元的单位行为认定为申诉人的个人行为,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申诉人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已执行完毕。此判适用法律不当,混淆罪与非罪界限,故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依法撤销原判重审,宣告申诉人无罪。 事实依据 原审已查明的事实和新发现的证据证明的事实,证明本案借出公款是单位行为,并非申诉人个人行为: 1、借出公款系申诉人为了单位的经济利益和工作利益,以单位行政首长、法定代表人身份,依据法定职权决定;单位的法定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依法监督同意执行;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并如实入账,符合单位财务行为法定程序,无违法违纪操作。 2、借出公款所得经济收益归单位所有,且有显著工作收益,单位、本县、河北省、国家等各级农业开发工作均受益。 3、申诉人没有利用借款谋取个人利益。 法律依据:依照本案判决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发布的关于“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的司法阐释和“享受权益与承担责任对等”的公平公正司法原则,本案借出公款是单位行为,收益单位享受,依法应单位承担责任。刑法没有单位挪用公款罪,依据罪刑法定原则,申诉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上述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详见附件2:《关于原审将单位行为认定为个人行为,混淆罪与非罪界限,适用法律不当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详述》。 此致:**县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上诉状的写法: (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 1、标题“挪用资金罪上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理由如下:”即转入正文。 (二)请求和理由。这部分应先写提出上诉的诉讼请求,后说明上诉的理由。诉讼请求应明确、概括、简洁,使人一目了然。上诉的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论证上诉请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击中要害。上诉理由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这一来阐述。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遣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其二,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没有错误。最后,分析一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的正确性。 (三)结尾,要写清“此致”“×××人民法院”,并在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四)附项。写明下列事项:1、上诉状副本××份。2、书证、物证各××件。
申诉人:(原审被告人),1950年出生,涉案期间任农开办主任,单位行政首长、法定代表人。原审法院执行指定管辖审理本案,2002年12月23日《2002刑初字第15号刑事判决书》将借出公款243000元的单位行为认定为申诉人的个人行为,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申诉人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已执行完毕。此判适用法律不当,混淆罪与非罪界限,故提出申诉。申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重审,宣告申诉人无罪。事实依据原审已查明的事实和新发现的证据证明的事实,证明本案借出公款是单位行为,并非申诉人个人行为: 1、借出公款系申诉人为了单位的经济利益和工作利益,以单位行政首长、法定代表人身份,依据法定职权决定单位的法定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依法监督同意执行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并如实入账,符合单位财务行为法定程序,无违法违纪操作。 2、借出公款所得经济收益归单位所有,且有显著工作收益,单位、本县、河北省、国家等各级农业开发工作均受益。 3、申诉人没有利用借款谋取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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