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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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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的,应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无论他们的资金是否到位,只要他们依法参与了公司的设立并且在公司的章程已经载明的他们就是合法的股东. 这件事情你完全可以到工商局去咨询(如果你的公司没有不能让工商局知道的),如果你不想去,那可以找律师去咨询
如何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参考式样15;或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参考式样16及征求意见的说明参考式样17。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资转内资的,提交原外资企业有权机构同意转让股份的决议)。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1、董事会决议(原件); 2、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3、原审批部门的批复及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变更非生产场地及董事成员名称除外);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原件)(变更住所及董事成员名称除外) 变更名称、经营期限及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仅提交以上材料,变更其他登记事项还需另外提交的材料; (1)垮区域迁移登记须提交两地审批机关同意的批复及住所使用证明; (2)变更投资方名称的须提供新的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办理程序:(变更) 受理→审核→核准→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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