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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经营现象是指,“挂靠者”(个体运输业户、自然人)依附于“被挂靠者”(另外一个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对外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挂靠的认定是以管理控制关系和运行支配利益区分,法院判单位连带,是为了平衡受害人利益。建议上诉,可来约时间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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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明确了如果挂靠车辆的法律责任,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共同承担。直接规定了挂靠双方的连带责任,而不像其它共同承担责任的主体一样,要区分共同承担责任主体的责任大小,然后确定一定的比例来承担,这种责任的承担方式对被挂靠单位更有强力的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明确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时,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实践当中,挂靠营运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此条规定将会给很多被挂靠企业带来相当大的法律风险。本条的适用有两个条件:一是只适用于挂靠情形,其它导致实际经营人和名义经营人不一致的情形不适用本条规定;二是并不适用所有的挂靠情形,只适用于对道路运输经营权的挂靠。即车主经运输企业同意,以运输企业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其中车主为挂靠人,运输企业为被挂靠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诉讼中,受害人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最好将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作为共同被告一直起诉为佳。
可按照以下范本拟定: 甲方: 乙方: 一、车辆落户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三、挂靠费用 四、车辆保险 五、乙方自理费用 六、协议期满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八、免责条款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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