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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资。如果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
按照法规,”工会“属于员工组织,不属于企业内的”编制“机构,也就是那是员工自觉建立的”团体“,不是企业主领导管理的组织,工会费是“工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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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不应该扣工资。与单位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女方晚婚生育或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9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所示: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一种形式,他有别于个体工商户,按个人独资企业法,应该建帐,必须按会计制度进行规范,当然包括工资和纳税。
新业态就业灵活,劳动关系松散,员工流失率高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如何留住员工,考验企业经营者的智慧,也给工会工作带来契机。武汉某餐饮公司工会助推企业让利职工,鼓励职工参与企业发展,让职工变身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实现了劳资同舟共济、共享红利。员工流失、跳槽,大多是因为薪酬待遇不理想,或者看不到发展前途。当加薪不能满足,上升空间有限时,企业要留人,邀请员工“入伙”,变打工为“做东”,使之与企业共命运,就成了一项可行的选择。职工入股企业不是新鲜事,但武汉那家公司工会连连出招却是亮点。第一招,在企业希望留人,谋划发展,而职工缺钱,无力投入的背景下,工会多次与公司董事会协商,说服董事会接受了开设新店“公司先投入、亏损兜底、员工无风险入股分红”的方案,解决了起步问题,调动了职工积极性,第一批入股的职工,不到一年时间就全部收回本金开始享受分红。第二招,在吸引职工投资入股的基础上,工会又提出建立企业合伙人机制,扩大股权覆盖的建议,公司在新业态拿出50%的股份由职工分级出资入股,参与实体运营分红。发展至第三级合伙人时,不需要出资,而是根据员工贡献、技能和工作业绩参与分红,使职工股东、合伙人占了职工半数。第三招,让职工获得真金白银的同时,工会充当职工的“梦想合伙人”,把职工子女教育、贷款购房安居、医疗健康等问题都“打包”管了起来,进一步帮助职工实现融入城市的梦想。工会这几招,招招务实。企业用人,工会助力,所以欣然接受建议;员工入股,改变身份,所以更有责任感,积极性;企业成为劳资命运共同体,双方走上了合作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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